本報訊(記者李澤偉)昨天,市紀委官網刊文表示,丰台區紀委監察局近日出台約談制度,第一批約談對象的名單里包括丰台區城管執法監察局、區商務委、丰台街道等6個單位的“一把手”。
  丰台區紀委監察局近日出台約談制度,制定了以區紀委書記、副書記、常委等領導為約談人,以區委區政府各部委辦局、街鄉鎮、群團組織及區屬企事業單位黨政主要領導、紀(工)委書記、紀檢組長為約談對象的《丰台區紀委監察局約談制度》。通過採用個別談話或集體談話的方式,對被約談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、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意見建議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意見建議等問題開展約談。
  在第一批約談對象的名單里,丰台區城管執法監察局、區商務委、丰台街道等6個單位的“一把手”赫然在列。據丰台區紀委監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區紀委監察局已經制定相應的約談計劃,並對被約談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了瞭解收集,做到有的放矢。被約談單位的相關人員在約談結束後,要對約談中提及的情況和問題及時進行整改。區紀委監察局將針對問題開展回訪工作。同時,區紀委辦公室對全年約談情況進行彙總,建立約談檔案。
  丰台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約談制度的建立,方便區紀檢監察機關及時掌握基層動態,通過採取重要時間節點提前談、發現苗頭隱患及時談等方式,對相關單位和個人早提醒早幫助,把可能發生的腐敗解決在萌芽狀態。  (原標題:丰台區紀委約談城管、商務委一把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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