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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台州5月12日電(謝盼盼 張磊磊 高貝)吸毒之後產生幻覺,打開煤氣瓶點燃導致火災,不僅自身嚴重燒傷,也構成了放火罪。5月12日,浙江台州路橋法院的承辦法官將審判庭移至被告人李林家中,審理了此案。
  李林,快到了不惑之年。但其已有十幾年的吸毒史,也經常在吸毒之後產生幻覺。早在2003年,李林就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三個月,2010年又被強制戒毒兩年,2013年他被責令社區康復三年。
  2013年10月10日下午3點左右,李林吸毒後再次產生幻覺,幻想有人要來抓他,於是從樓下搬來煤氣瓶,搬進自己六樓的房間內打開,然後手持打火機不斷打火以阻止他人進入其房間。
  一邊是“噗噗”往外冒的煤氣,一邊是親戚朋友急切的勸導,但李林還是執意要阻止任何人進入房間。
  3點40分左右,煤氣瓶最終被點燃發生爆炸,並引發了火災。火災造成其本人全身90%以上面積燒傷,房間內電視機、空調等財物全部被燒毀。由於消防隊員滅火及時,火災未造成更大範圍的損失。
  當法官們來到李林家中時,他已被家人攙扶至客廳,斜靠在沙發上。如今的他,手腳都還無法伸直,吃飯、穿衣、上廁所等簡單的事情都要在家人照顧下才能完成。
  庭審過程中,被告人李林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,也認識到毒品的危害,吸毒給其身心造成了無法愈合的創傷,也給其家庭帶來了負擔。
  最後,李林因放火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  宣判後,李林情緒穩定,當法官把判決書給他時,他還連聲說“謝謝。”
  法官留意了李林的手,新的肉正在長出來,“打心眼裡,我希望通過此事,李林可以徹底告別毒品,重獲新生。”(完)  (原標題:男子吸毒致幻放火受重傷 法官上門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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