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晚報訊 2012年5月,雲陽縣的吳先生看中該縣雙江鎮大雁路的一套的住房,交了2萬元誠意金褐藻糖膠給中介公司,讓中介幫忙撮合這單買賣,約定若中介公司能與售房者將交易價格洽談到35.5萬元,誠意金便轉為吳先生的購房款。哪知,中介把買房生意撮合成了,吳先生卻反悔了,還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退還誠意金。昨日,市二中院披露該案時表示,誠意金相當於保證金,買家中途反悔不能退。
  據悉,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吳先生的訴訟請求。馬爾地夫吳先生上訴。近日,市二中院維持原判。
 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通訊借錢員 趙華  (原標題:交了兩萬誠意金買房人反悔要退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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