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對微電影的發展出現了一些質疑和否定的聲音,認為微電影是偽電影,微電影領域存在不少亂象,如內容品質魚龍混雜;大賽遍地開花,沒有權威獎項;租屋生於廣告,死於廣告等等。然而對此,筆者卻有不同看法。
  當然,目前微電影領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。比如,有的作品打色情擦邊球;有些“標題黨”以低俗室內裝潢來吸引觀眾眼球;有的影片充斥著對紙醉金迷生活的嚮往;微電影賽事多而無序,等等。但冠之以“亂象”,是言重了。
  所謂亂象之一:內容品質魚龍混雜。對此,筆者不敢苟同。目前,微電影內容品質的確良莠不齊,但這是新生事物發展不可避免的咖啡機階段。微電影是在新媒體、自媒體的時代背景下,自發出現的新事物,它沒有成熟的經驗、成功的範例可以借鑒,而且從2010年起步至今,也不過三年多的時間,尚不成熟,還沒有走到理性發展的節點;在這個階段,內容上魚龍混雜,可以說是正常的。
  其實何止微電影,我們的“大電影”發展了一百多年,一部作品動輒投資百萬千萬,動輒是強大的演員陣容、主創團燒烤隊,不也出爛片、被廣大網友吐槽不已?相比之下,去要求發展時間短、投資寥寥、演員主創陣容弱小的微電影,齊刷刷全是良品、精品,豈不是強人所難?
  因此,即便在現階段,微電影的創作依然有些差強人意,但相信經過時間的積澱,msata微電影的發展也會走上精緻的軌道。
  所謂亂象之二:微電影大賽遍地開花,沒有權威獎項。的確,微電影賽事多,但沒有類似金像、金馬、金雞、金鷹這樣的權威獎項作為評判的標桿。但筆者認為,對微電影而言,沒有這種獎項,也未嘗不可。畢竟,這些權威獎項,基本上是以藝術為標準、用精英的眼光來評判的,即便與老百姓興趣相關的票房,也基本不在考量之列。而微電影的大眾性、草根性、實用性,決定了它與這類權威獎項的要求格格不入。
  因為首先,微電影賽事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和行業性。有地方舉辦的,有中央部門牽頭的,有大城市的,也有小城鎮的,有影視行業發起的,也有其他各行業主辦的。其次,賽事目的也各異。有致力提升地方知名度的,有為企業推廣宣傳的,有挖掘激勵本土影視力量的……賽事之間往往不具備統一性和可比性,實在不是一個藝術標準和幾個權威獎項所能涵蓋的。
  至於,對微電影賽事的無序,也無需大驚小怪。一個有生命力、有影響力的新生事物,會有自己的規律;大浪淘沙,始見真金,事實上很多微電影大賽和微電影節,已經曇花一現消失了,只有那些有實力,辦對路的賽事才延續了下來。因此,對微電影賽事,適當監管是必要的,但不要撥苗助長,也不要動輒扣上“亂象”的帽子,貶損其聲譽。
  所謂亂象之三:微電影生於廣告,死於廣告。筆者認為,微電影起源於廣告不假,但不會死於廣告。國內微電影公認的源頭是2010年吳彥祖主演的廣告片《一觸即發》,雖然源頭是廣告片,但不等於微電影會發展成廣告片,正如電影的源頭是紀實影像,但現在的電影顯然不等同於紀實影像一樣。
  同“大電影”不同,微電影不進院線,沒有票房收入。但微電影同樣要有投資、有贏利,所以廣告就成為微電影的一條生存之道,但這不等於微電影就會成為廣告,並因此死於廣告。對創作者來講,他們創作的是微電影,不是廣告片。他們用商家的投資,承擔著為商家宣傳的義務,但創作的還是故事,表達的主要還是對社會、對人生的認知和情感。這跟拍廣告片、致力於商家和商品的宣傳是不同的。對受眾而言,他們關註並接受的是微電影的故事,而不是廣告。或者說,他們只是看故事時,順帶關註廣告而已。這也跟受眾對廣告的關註與接受不同。而且,前兩年微電影領域投資少、盈利小,不也照樣紅紅火火?因此,廣告並不能決定微電影的生死。
  當然,不可否認微電影的生產經營,目前還存在著盈利模式不明、投入產出隨意性大等問題,但究其原因,仍在於微電影還沒有真正產業化,還不成熟。現階段,不要急於用產業的眼光和標準來評判微電影的經營,否則它就只能是“被失望”、“被亂象”了。
  微電影不是偽電影,作為新生事物,它的性質是多元的:既是電影百歲之後迎來的小兄弟,又和廣告沾親帶故,但她更接近的還是微博、微信——這些新媒體、自媒體,她們有共同的功能和特性,比如實用性、工具性,比如代表了大眾的話語權等等,她們還有共同的母體——網絡和手機。
  因此,別過早的給微電影扣上“亂象”的帽子,甚至把微電影否定為“偽電影”。微電影不是偽電影,它只是在走一條與傳統電影不同的路而已。
  文/史興慶  (原標題:微電影,不是偽電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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